“音怡是药人,他们来自于隐居氏族圣隐族,只有这个氏族里的血脉,才能练成药人,这是在边境很盛行的一种巫术。”

“说是巫术,其实也就是有利可图。第一批商人找到了圣隐族隐居的位置,然后便将他们族里的人全部抓来,练成了药人,以万两黄金的价格卖给有钱人。”沈逸有一瞬间的痛恨,闭眼又睁眼,想到什么,努力平息着自己的情绪,继续说着故事。

“年纪越小,药用的价值就越大。商人每天喂他们吃各种药材,再配着药水沐浴,时间久了,这些孩子的血液里就带了药性,可以治病。”

“很多药人都被像牲畜一样被关着、圈养着,渴了、病了,就去放一碗他们的血,还有甚者,将他们当做了发泄兽欲的对象,不止拳打脚踢,甚至还……”沈没有继续说,可顾千翎却明白其中的意思。

活在乱世,命如草芥。

而圣隐族的族人,从来没有被人当成过人,在他们眼里,药人只是一味药引,价格昂贵的药引。

“由于长期受药汁浸泡,大多数药人的皮肤都会泛绿,而他们的血液中一旦含有药性,他们的生命就会大大缩短,毕竟是药三分毒,药人也是人,也会死。据我所知,最长的药人也才活了不到三十岁。”而且,那已经算是高寿。

“太残忍了。”顾千翎听着药人经历的命运,就想起大厅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少女,全身都是伤痕,手腕上的那道疤不知道被割了多少次。

那畏惧的眼神……

颤抖的身体……

无一不在触痛顾千翎的心脏。

老天爷太不公了。

“我不记得我和音怡是怎么认识的了,只记得每一次看见音怡,都会让我沉迷、深陷其中。那时候音怡十五岁,我十七岁,我俩坠了爱河,她说:沈逸,我知道,你跟他们不一样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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